岫巖滿族自治縣水利局:
你局報送的《關于審批岫巖縣青河(清涼山鎮段)治理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請示》(岫水發〔2021〕139號)(項目代碼:2107-210323-04-05-669734)收悉。我局委托水發規劃設計有限公司對該初步設計報告進行了技術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經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該審查意見,現批復如下:
一、工程建設主要內容
1.河床疏浚平整工程:對樁號K7+090~K9+259、樁號K13+355~K19+744兩段共計8558米河道進行河床疏浚平整。
2.岸坡防護工程:新建河道岸坡防護工程共計18.039千米(岸線長度),其中左岸9.521千米,右岸8.518千米。重力式漿砌石擋墻長度6.475千米,綠濱墊護坡長度9.116千米,生態防護長度2.448千米。
二、工程范圍、規模和建設標準
工程位于岫巖縣清涼山鎮和黃花甸鎮,治理范圍下游始于青河河口處,上游止于馬陽溝門處。治理青河河道中心線長度為22.32千米。
治理河段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工程級別為5級。工程區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為0.05g,動反應譜特征周期0.40s,相應地震基本烈度為Ⅵ度。壓頂混凝土標號為C25,水泥砂漿標號M15,塊石強度不低于 MU30。反濾土工布標稱斷裂強度15千牛每米。綠濱墊和固濱籠格網應符合CECS353-2013標準。
三、工程占地
工程涉及的征占地及障礙物遷移事宜由當地政府自行協調解決。
四、建設工期與工程投資
1.工程建設工期為6個月。
2.工程總投資為4127.72萬元。
五、其它
未盡事宜按審查意見、初步設計和現行相關規程規范執行。
附件:水發規劃設計有限公司關于報送《岫巖縣青河(清涼山鎮段)治理工程初步設計報告審查意見》的報告(水發審字〔2021〕6號)
鞍山市營商環境建設局(行政審批局)
2021年8月31日
水發規劃設計有限公司關于報送《岫巖縣青河(清涼山鎮段)治理工程初步設計報告審查意見》的報告(水發審字〔2021〕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