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對岫巖滿族自治縣波昕礦產品有限公司年產7萬噸菱鎂精粉技術改造項目等3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訴訟。
審批項目名單如下: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已審批項目名單
序號 | 項目名稱 | 審批文號 |
1 | 岫巖滿族自治縣波昕礦產品有限公司年產7萬噸菱鎂精粉技術改造項目 | 鞍行審批復環〔2021〕80號 |
2 | 岫巖滿族自治縣聚峰電熔鎂砂廠年產1.5萬噸大結晶電熔鎂粒度料生產線項目 | 鞍行審批復環〔2021〕81號 |
3 | 遼寧省鞍山南臺監獄集中供熱項目 | 鞍行審批復環〔2021〕82號 |
環評批復見附件
聯系方式:0412-5591067,as5591065@163.com
鞍山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
2021年12月3日
岫巖滿族自治縣波昕礦產品有限公司年產7萬噸菱鎂精粉技術改造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