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 主要職責
二、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和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組織貫徹落實《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擬定全市營商環境建設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統籌協調各地區各部門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負責全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檢查工作和市8890政務便民服務平臺和民生問題大數據平臺企業服務類板塊調度工作,受理相關投訴、舉報、信訪事項,查處營商環境建設違法違紀行為。
配合有關部門對全市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部署情況進行績效考評。
負責推進全市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縣以下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承擔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市推進智能轉變協調小組、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某部門2021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鞍山市營商環境建設局本級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收入總計572.23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478.83萬元,占收入總計的83.68%。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78.83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因此公開表07、公開表08無數據。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6.其他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8.上年結轉和結余93.4萬元,占收入總計的16.32%。主要是市營商局機關公用經費以及新購房補貼等。
與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減少131.19萬元,降低21.51%,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厲行節約、削減開支,學會過緊日子的要求,壓縮各項開支。
(二)支出總計572.23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440.59萬元,占支出總計的77%。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88.9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2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9.39萬元。
2.項目支出131.65萬元,占支出總計的23%。主要包括主要是支付《營商經緯》廣告費、“鞍心營商”規劃建設等。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
4.經營支出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
與上年相比,今年支出減少254.79萬元,降低30.81%,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厲行節約、削減開支,學會過緊日子的要求,壓縮各項開支。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主要是核算方式由權責發生制改變為現收現付制,故本年年末結轉和結余為0。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572.2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40.59萬元,項目支出131.65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131.19萬元,降低21.51%,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厲行節約、削減開支,學會過緊日子的要求,壓縮各項開支。與年初預算相比,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14.6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17.8%,項目完成年初預算的105.3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72.23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76.77萬元,占83.3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2.25萬元,占5.64%;住房保障支出63.22萬元,占11.05%。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76.77萬元,具體包括: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345.12萬元,主要是工資、醫療保險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19.37%,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人員增加工資等相應增加。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131.65萬元,主要是大廳水電、維修費及委托業務費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5.32%,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用上年結轉結余資金支付本年項目資金。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2.25萬元,具體包括: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0.21萬元,主要是退休人員體檢費、取暖費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65.63%,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某些款項未能支付。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32.04萬元,主要是在職人員養老保險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94.26%,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養老保險配繳繳費比例調整。
3.住房保障支出63.22萬元,具體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5.57萬元,主要是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繳納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0.31%,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人員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37.65萬元,主要是在職人員新職工購房補貼及老職工住房補貼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49.95%,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支付上年新職工購房補貼。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因此公開表07無數據。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因此公開表08無數據。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1.3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6.5%,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壓縮“三公”經費開支。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33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0%。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小于(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0。2021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主要為參加0團等。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比上年減少(增加)0萬元,下降(增長)0%,主要是無此項支出。
2.公務接待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0%。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小于(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無此項支出。2021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0批次、0人、0萬元,主要無此項支出;其中外事接待累計0批次、0人、0萬元,主要用于無此
項支出。2021年公務接待費比上年減少(增加)0萬元,下降(增長)0%,主要是無此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33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66.5%。完成年初預算的66.5%,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按照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壓縮“三公”經費開支。。比上年減少0.76萬元,下降36.37%,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壓縮“三公”經費開支。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主要無此項經費發生,當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3萬元,主要用于車輛的維修加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40.5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91.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采暖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經費49.3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9.39萬元,比上年減少11.1萬元,降低18.35%,主要原因是核算方式由權責發生制改變為現收現付制以及一些指標的年末調減。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21.8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21.8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車輛1輛,其中:副省級以上領導干部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訊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自評情況。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1年度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預算支出項目1個,涉及資金100萬元,自評覆蓋率(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年初批復績效目標的項目數)達到100%,自評平均分(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分數總和/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90分。組織對我單位開展整體績效自評,涉及資金100萬元,自評平均分90分。
(2)部門評價情況。主管部門組織對我單位對“鞍心營商委托業務費”等1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資金100萬元。
通過單位績效評價發現主要存在以下問題:總體目標需要進一步詳細描述。下一步將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將總體目標結合實際進一步詳細描述。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1)“鞍心營商委托業務費”項目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自評得分90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00萬元,執行數為57萬元,完成預算的57%。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按計劃進度完成指標。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一是本年重點工作任務均完成;二是能夠滿足整個評估進度的需要。主要問題及原因:一是在工作質量上有待進一步提升;二是在工作完成及時率有待提升。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提升工作人員自身工作素養,增強工作能力;二是增強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按照預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收支差額的金額。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
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部門決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全部項級科目,逐一解釋)……
第四部分 鞍山市營商環境建設局2021年度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