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高質量開展“清風遼寧政務窗口”評選活動,細化組織申報程序,嚴把評選對象入口關,確保評選出的窗口能夠發揮行業引領、服務標桿作用,現將組織申報環節有關工作通知解讀如下。
一、實施步驟
1.制定方案。各地區各部門依據《鞍山市爭創“清風遼寧政務窗口”評選活動實施方案》,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本地區、本系統、本部門《爭創“清風遼寧政務窗口”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實施步驟、完善工作舉措、確定完成時限,高質量推進“清風遼寧政務窗口”評選活動。
2.窗口征集。各地區各部門嚴格對照《鞍山市爭創“清風遼寧政務窗口”評選活動實施方案》明確的評審原則和評審標準,結合自身地域特色和行業標準,按照窗口自薦、聯名(內部)舉薦、領導推薦、群眾共薦等方式開展窗口征集。近兩年內受到市級以上表彰的窗口人員,可直接申報。
3.內部審核。各參評窗口填寫申報表,由本單位窗口負責人、組織人事紀檢等部門、分管領導、主要領導進行初步審核,針對存在的問題,推動立行立改,經復審符合評選標準。
4.內部公示。對審核通過的窗口進行為期3天的內部公示,主動接受本單位干部群眾監督。針對干部群眾指出的問題,經本單位黨委(黨組)、紀檢監察部門查核,情況屬實的予以退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相應處理。
5.集體審定。公示期滿后,對沒有異議的窗口,經過本單位黨委(黨組)會議集體審定后,將“清風遼寧政務窗口”申報表、“清風遼寧政務窗口”初審表、所獲榮譽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服務場所整體環境照片(一張)、參評集體或個人工作照片(一張)等相關材料整理成冊,并掃描成PDF版,形成“一窗一檔”。
6.匯總材料。各地區營商部門負責本地區直屬機關、所屬企事業單位、基層政務服務場所、公共服務場所“窗口檔案”的匯總;市金融發展局負責全市各金融機構“窗口檔案”的匯總;市營商局負責各市直機關、市直所屬企事業單位、省(中)直有關單位“窗口檔案”的匯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初步匯總完成后,于6月12日前,將“窗口檔案”紙質版統一匯總到市營商局,PDF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spjzwzdk@163.com。
7.行業審核。相關申報材料匯總結束后,由市紀委監委、市營商局按條線管理原則,將基層便民中心(站)、派出所、稅務所、市場所、婦幼保健站,水電氣暖、通信、金融機構等公共服務場所申報材料轉交市直、省(中)直各有關單位進行行業審核,行業審核通過后,結束初審。
二、有關說明
1.村、社區等基層自治組織,派出所、稅務所、市場所等各類基層站(所)的由上級黨委(黨組)、紀檢監察部門查核問題,集體審定后,在初審表出具意見、加蓋公章。
2.本次申報和評選以窗口為單位進行,一個服務窗口由多人組成的,可集體申報;各級政務服務大廳派駐部門以派駐科室為單位進行申報,并由派出單位查核問題、集體審定、出具意見、加蓋公章。
三、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評選“清風遼寧政務窗口”是省委遏增清存、保障振興發展的重點工作,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一把手”掛帥指揮,定期調度推進,把“清風遼寧政務窗口”評選作為助力鞍山優化營商環境,確保“首戰告捷”的有力抓手,穩步推進、抓實抓好。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營商部門要加強對評選活動的指導督導,確保評選工作務實有力推進。
2.嚴格審核把關。評選“清風遼寧政務窗口”要嚴把政治關、廉潔關、程序關,確保公平公正;堅持“誰推薦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確保成熟一個、評選一個,各地區各單位既要積極參與、又要確保質量,保證推選出的窗口過得硬、立得住、叫得響。
3.強化協調聯動。市直、省(中)直各有關單位在積極參加本級評選活動的同時,要加強對本行業本系統評選工作的指導,形成上下聯動、橫向協調、有序推進的良好局面。
4.建立工作專班。建立“清風遼寧政務窗口”評選工作專班,專班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落實。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于5月31日前,將本單位此項工作聯系人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手機號碼)等內容發送至電子郵箱spjzwzdk@163.com。
文件解讀單位:鞍山市營商環境建設局
文件解讀人:聞強
聯系電話:0412-559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