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 主要職責
二、 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為市行政審批局業務工作提供服務保障和技術支持。
(二)協助市行政審批局辦理業務輔助接件、證照發送和窗口服務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大廳問詢解答、引導解說、自助辦理和“預約服務”等相關工作。
(三)為市行政審批局審批事項的幫辦代辦提供服務保障。
(四)為市行政審批局的交通運輸業務辦理提供服務保障。
(五)為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的中(省)直垂管部門和公安、司法等市直部門提供統一服務平臺。
(六)負責政務服務大廳的后勤保障等服務工作。
(七)承擔政務服務大廳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的管理和培訓等事務性工作。
(八)承擔市行政審批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決算單位構成
鞍山市政務服務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收入總計937.65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904.66萬元,占收入總計的96.48%。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904.66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2.上年結轉和結余32.99萬元,占收入總計的3.62%。主要是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與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89.69萬元,增長25.36%,主要原因:物業管理費項目收入數增加,有部分收入應屬于上一年度,由于上一年度沒有支出,故結轉到本年度收入。
(二)支出總計937.65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760.52萬元,占支出總計的81.11%。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700.7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7.1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29.8萬元。
2.項目支出177.12萬元,占支出總計的18.89%。主要包括物業管理費項目、維修維護費項目等業務支出。
與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89.69萬元,增長25.36%,主要原因:物業管理費項目支出數增加,有部分支出應屬于上一年度,由于上一年度沒有支出,故結轉到本年度支出。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32.99萬元。
主要是物業管理項目、勞務派遣項目等原因形成的結余。與上年相比,今年結轉結余減少57.85萬元,降低63.68%,主要原因:物業管理項目結轉資金減少。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總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937.6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60.52萬元,項目支出177.12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89.69萬元,增長25.36%,主要原因:物業管理費項目支出數增加,有部分支出應屬于上一年度,由于上一年度沒有支出,故結轉到本年度支出。與年初預算相比,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39.8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13.42%,項目支出年初預算數不體現無法占比。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04.66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54.10萬元,占83.3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0.43萬元,占8.9%,住房保障支出103.11萬元,占11.4%。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54.1萬元,具體包括: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576.98萬元,主要是人員工資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26.18%,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實際發生指標為追加指標,大部分為追加工資、配繳保險等事宜。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177.12萬元,主要是大廳物業管理費、維修維護費、周六日(節假日)加班伙食費等支出,本部分為項目支出,不在年初預算數內體現。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項目支出指標不在年初預算數內體現。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0.43萬元,具體包括: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1.02萬元,主要是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退休人員采暖費等支出,完成年初完成年初預算的134.21%,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度退休人員獨生子女獎勵金在本年度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65.29萬元,主要是在職人員養老保險單位配繳支出,完成年初完成年初預算的109.49%,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本年度有新增人員需要追加養老保險資金;二是養老保險調整基數,導致配繳金額增大。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13.08萬元,主要是退休人員職業年金虛做實,本部分年初無預算,均為當年產生退休人員才追加指標。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優撫支出(項)1.05萬元,主要是遺屬補助。完成年初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3.房保障支出103.11萬元,具體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54.22萬元,主要是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完成年初完成年初預算的116.88%,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本年度有新增人員需要追加住房公積金;二是績效獎金補繳的公積金為后追加指標。
(2)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48.89萬元,主要是新職工購房補貼支出,完成年初完成年初預算的115.88%,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本年度有新增人員需要追加購房補貼;二是提職人員需要追加購房補貼。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0.64萬元,本項年初無預算,決算數大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單位以前年度無公車,本年度追加一臺公務用車。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64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0%。完成全年預算的0%。2022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2022年因公出國(境)費與上年一致,均為0萬元。
2.公務接待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0%。完成全年預算的0%。2022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0批次、0人、0萬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計0批次、0人、0萬元。2022年公務接待費與上年一致,均為0萬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64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100%。本部分年初無預算,決算數大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單位以前年度無公務用車,本年度追加一輛公務車。比上年增加0.64萬元,主要是本單位以前年度無公務用車,本年度追加一輛公務車。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當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64萬元,主要用于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60.5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707.8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采暖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經費XX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本單位為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2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中小企業采購支出總額的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車輛1輛,其中:副省級以上領導干部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1.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組織對2022年度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預算支出項目1個(其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1個,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0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0個),涉及資金7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資金7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0萬元),自評覆蓋率(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年初批復績效目標的項目數*100%)達到100%,自評平均分(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分數總和/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100分。
組織對單位開展整體績效自評,涉及資金70萬元,自評平均分100分。《部門(單位)整體績效自評表》見附件。
本部門組織對物業管理費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資金7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資金7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0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績效情況良好。
2.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本部門在2022年度市直部門決算中反映5、大廳物業管理費等5個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1)“物業管理費”項目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自評得分95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70萬元,執行數為120.37萬元,完成預算的171.96%。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一是本年重點工作任務均完成;二是能夠滿足大廳日常工作需要。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一是在工作質量上有待進一步提升;二是在工作完成及時率有待提升。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提升工作人員自身工作素養,增強工作能力;二是增強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
(2)“維修(護)費”項目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自評得分95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0萬元,執行數為31.54萬元。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一是本年總體工作任務均完成;二是能夠滿足大廳日常維修(護)。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一是在工作完成時效上需進一步提升;二是在工作完成質量上需高標準嚴要求。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提升工作人員業務能力;二是增強工作人員的服務觀念。
(3)“大廳印刷費”項目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自評得分95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0萬元,執行數為5.43萬元。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一是本年總體工作任務均完成;二是能夠滿足大廳印刷方面事宜。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一是在工作完成時效上需進一步提升;二是在工作完成質量上需高標準嚴要求。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提升工作人員業務能力;二是增強工作人員的服務觀念。
(4)“委托業務費”項目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自評得分95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0萬元,執行數為12.05萬元。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本項目為以前年度發生,合同尾款部分。該項目在服務期內均能夠完成總體工作任務。
(5)“周末(節假日)食堂加班伙食費”項目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自評得分95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0萬元,執行數為7.73萬元。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一是本年總體工作任務均完成;二是能夠滿足大廳周末(節假日)食堂加班工作事宜。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一是在工作完成時效上需進一步提升;二是在工作完成質量上需高標準嚴要求。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提升工作人員服務水平;二是增強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
3.部門評價結果。
完成年度工作
4.財政評價結果。
完成年度工作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按照預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收支差額的金額。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部門(單位)整體績效自評表 (2022年度) | ||||||||||||||||||||||
部門(單位)名稱 | 029002鞍山市政務服務中心-210300000 | |||||||||||||||||||||
部門年初預算收入金額(萬元) | 670.52 | |||||||||||||||||||||
部門年初預算支出金額(萬元) | 670.52 | |||||||||||||||||||||
年度主要任務 | 工作名稱 | 對應項目 | 項目下達金額(萬元) | 項目執行金額(萬元) | 項目執行率 | 分值 | 得分 | 完成情況 | ||||||||||||||
部門預算基本支出公用經費 | 47.5 | 47.5 | 100.00% | 20 | 20 | |||||||||||||||||
部門預算基本支出人員經費 | 623.02 | 623.02 | 100.00% | 20 | 20 | |||||||||||||||||
年度目標 | 年初總體目標 | 全年完成情況 | ||||||||||||||||||||
保障全市營商環境建設 | 完成 | |||||||||||||||||||||
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運算符號 | 指標值 | 度量單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改進措施 | ||||||||||
經費保障原因分析 |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 人員保障原因分析 | 硬件條件保障原因分析 | 其他原因分析 | ||||||||||||||||||
履職效能 | 重點工作履行情況 | 重點工作辦結率 | = | 100 | % | 100 | 1 | 3.5 | 3.5 | |||||||||||||
整體工作完成情況 | 總體工作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工作完成及時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工作質量達標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基礎管理 | 依法行政能力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3.3 | 3.3 | ||||||||||||||||
綜合管理水平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3.3 | 3.3 | |||||||||||||||||
預算執行 | 預算執行效率 | 預算執行率 | = | 100 | % | 100 | 1 | 1.6 | 1.6 | |||||||||||||
預算調整率 | <= | 5 | % | 0 | 1 | 1.6 | 1.6 | |||||||||||||||
結轉結余變動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
管理效率 | 預算編制管理 | 預算績效目標覆蓋率 | = | 100 | % | 100 | 1 | 0.7 | 0.7 | |||||||||||||
預算監督管理 | 預決算公開情況 | 全部公開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預算收支管理 | 預算收入管理規范性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預算支出管理規范性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財務管理 | 內控制度有效性 | 制度有效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資產管理 | 固定資產利用率 | = | 100 | % | 100 | 1 | 0.8 | 0.8 | ||||||||||||||
業務管理 | 政府采購管理違法違規行為發生次數 | = | 0 | 次 | 100 | 1 | 0.7 | 0.7 | ||||||||||||||
運行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三公”經費變動率 | <= | 0 | % | 0 | 1 | 2.5 | 2.5 | |||||||||||||
在職人員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1 | 2.5 | 2.5 | |||||||||||||||
社會效應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對營商環境情況宣傳 | 年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10 | 10 | |||||||||||||||
社會公眾滿意度 | 營商環境評價管理 | 年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10 | 10 | ||||||||||||||||
可持續性 | 體制機制改革 | 營商環境評價管理 | 年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5 | 5 | |||||||||||||||
總評價得分 | 100.00 |
預算項目(政策)績效自評表系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