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省)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紀委監委機關、市直屬開發區紀檢監察工委,各縣(市)區營商環境建設局,市直屬開發區行政審批辦(營商辦):
為進一步加強“清風遼寧政務窗口”建設,引導全市廣大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以良好的工作作風履職盡責、擔當作為,加快打造營商環境“升級版”,按照全省統一工作部署,開展鞍山市第二批“清風遼寧政務窗口”評選活動。同時對我市98個首批“清風遼寧政務窗口”進行復檢復評,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清風遼寧政務窗口”評選活動
(一)評選范圍
各級各類與社會公眾密切相關的窗口服務場所,包括全市各級各類政務服務中心、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服務站、市場所、稅務所等政務服務場所,水電氣暖、通信、金融機構等公共服務場所(含基層站所),司法執法(含基層站所)、信訪接待等其他各類窗口單位。
(二)評選標準
1.政治信念堅定。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決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
2.工作依法依規。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窗口授權履行服務職能,規范受理、審查、決定、送達等各環節審批行為,不超范圍審批,不額外增加或變相增加辦理環節和申請材料,確保政務服務全過程依法有序進行。公開有關服務事項政策依據、辦事制度、辦理程序、辦結時限、收費標準等,切實保障申請人知情權。
3.場所規范有序。按照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規范,實現場所名稱統一規范,內部空間布局合理,標志標識風格統一,為民服務所需軟硬件設施齊備,場所環境干凈整潔,各類物品擺放有序,配備必要的消防和應急設施,能夠有效應對緊急突發事件,設置休息座椅、工作臺、飲水機、適老助障等便民設施設備。公開服務時間,服務承諾等相關內容。
4.服務優質高效。設置綜合辦事窗口,實現“一窗受理、綜合服務”,嚴格落實首問負責、一次告知、否定備案、限時辦結、幫辦代辦、“辦不成事反映窗口”等工作制度,嚴格執行延時服務、錯時服務、周末節假日值班等服務制度,持續深化容缺受理、告知承諾、跨省通辦、全市通辦、“一件事一次辦”“好差評”等改革舉措,健全完善《辦事不找關系指南》,減少辦事環節,取消重復手續,壓縮辦理時限,推動流程再造,提高服務效能。
5.作風優良過硬。窗口工作人員儀表著裝、言行舉止、服務禮儀符合標準規范。辦事過程堅持原則、秉公辦理,服務熱情、工作主動,敢于擔當、盡職盡責,牢記為民服務宗旨,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6.辦事清正廉潔。嚴格遵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廉潔自律、克己奉公,不徇私情、不謀私利,能夠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各項規章制度,窗口全年辦事服務無有效投訴。
7.兩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評選,但應參加爭創:
(1)窗口及所屬人員曾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行政處罰的;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組織處理至申報時尚未過影響期的(包括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或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
(2)窗口及所屬人員雖未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刑事處罰,但服務質效不足、作用發揮不強、群眾滿意度低、信訪問題突出的。
(3)窗口及所屬人員因出現負面問題被媒體批評曝光的;因網絡輿情帶來負面影響的;被投訴舉報,經查證屬實造成不良影響的;被相關單位通報、約談、督促整改的。
(4)其他不宜申報情形的。
(三)實施步驟
1.窗口征集(4月1日前)。各地區、各部門嚴格對照評選標準,結合自身實際和行業標準,按照窗口自薦、聯名(內部)舉薦、領導推薦、群眾共薦等方式開展參評窗口征集,參評窗口填寫《評選“清風遼寧政務窗口”申報表》(附件1),其中“主要事跡”內容要邏輯清晰,突出亮點,確保文字質量。
近兩年內受到市級以上表彰的窗口人員,可直接申報。各級各類政務服務場所的“無差別、分領域、功能性”等綜合窗口優先申報。
2.內部審核(4月3日前)。由參評窗口所在單位部門負責人、組織人事紀檢等部門、分管領導、主要領導進行初步審核,并在《評選“清風遼寧政務窗口”初審表》(附件2)出具審核意見。
3.內部公示(4月8日前)。對內部審核通過的窗口進行為期3天的內部公示,主動接受本單位干部群眾監督。針對干部群眾指出的問題,經本單位黨委(黨組)、紀檢監察部門查核,情況屬實的予以退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相應處理。
4.集體審定(4月10日前)。公示期滿后,對沒有異議的窗口,經本單位黨組織集體審定通過后,在《評選“清風遼寧政務窗口”初審表》“推薦單位”一欄加蓋公章。集體審定不通過的,退出評選。
6.行業審核(4月19日前)。按照條線管理原則,參評窗口需經行業內逐級審核,最終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出具審核意見,并在《評選“清風遼寧政務窗口”初審表》“行業主管部門意見”一欄出具意見、加蓋公章。同時,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應結合日常工作掌握情況,按工作實績對參評窗口進行排序。市金融發展局負責全市各金融機構的行業審核和實績排序。各地區營商部門負責本地區便民服務中心(站)的行業審核和實績排序。行業審核排序后,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市金融發展局、各地區營商部門將窗口檔案和實績評排序表統一匯總至市營商局。市紀委監委、市營商局對確定的參評窗口進行材料合規性審查,確定進入部門聯審的窗口。
7.部門聯審(4月26日前)。市紀委監委組織直機關工委、市信訪局、市公安局、市營商局、市法院、市黨群服務中心、市工商聯等單位統一對全市已申報窗口工作人員信訪舉報、受處理處分等負面情況及各單位營商環境建設情況開展聯審。
8.實地考評(5月10日前)。市紀委監委組織市委組織部、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市政協機關、市營商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等單位組成若干考評組,集中對參評窗口開展實地考評,確定進入社會評議的窗口名單。
9.社會評議(5月17日前)。市紀委監委統籌組織在鞍山日報、鞍山市政務服務網、市紀委監委微信公眾號、鞍山政務服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渠道,對參評窗口進行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市紀委監委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群眾訴求意見和舉報信息,對舉報問題進行核實處理,對于問題屬實的取消申報資格。
10.授予稱號(5月22日前)。“社會評議”環節結束后,將符合條件的窗口報市委、市政府審定。最終評選出的“清風遼寧政務窗口”由市紀委監委授予“清風遼寧政務窗口”桌牌等標識,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
二、首批“清風遼寧政務窗口”復檢復評
由市紀委監委、市營商局依據《關于持續推動“清風遼寧政務窗口”評選活動深入開展的監督意見》(遼紀辦發〔2023〕14號)中關于“七看”的監督要求,《鞍山市清風遼寧政務窗口評選和管理辦法(試行)》(鞍紀辦發〔2023〕36號)中關于“動態管理”的有關要求,對我市98個首批“清風遼寧政務窗口”統籌開展復檢復評。對符合要求的,繼續保留榮譽稱號;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出。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一把手”掛帥指揮,定期調度推進情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營商部門要加強對相關工作的指導督導,確保評選工作務實有力推進。
(二)嚴格審核把關。堅持“誰推薦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既要積極參與、又要確保質量,保證推選出的窗口過得硬、立得住、叫得響。
(三)強化協調聯動。市直、省(中)直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本行業本系統評選工作的指導和審核把關,形成上下聯動、橫向協調、有序推進的良好局面。
聯系人: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王鉍程 5571070
市營商局政務體系建設指導科 聞強 5591150
附件:
1.評選“清風遼寧政務窗口”申報表
2.評選“清風遼寧政務窗口”初審表
鞍山市營商環境建設局 中共鞍山市紀委機關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