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切實推動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依據《鞍山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結合市數據局(營商環境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實際,制定市數據局(營商環境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黨政主要責任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捍衛“兩個確立”,增強“兩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堅持帶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三)堅持憲法法律至上,反對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四)堅持權責一致,確保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
(五)堅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二、基本要求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二)切實履行法治建設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的職責,推動市數據局(營商環境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具體安排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
(三)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在市數據局(營商環境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的具體實踐。
(四)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
(五)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點任務親自督辦。
(六)把本部門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
三、基本職責
(一)組織制定并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重點工作安排。
(二)嚴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要求,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并通過報刊、政府網站等向社會公開。
(三)組織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咨詢論證專家庫。
(四)推動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的法定程序,不搞變通、不打折扣。
(五)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的作用。
(六)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并及時公布清理結果。
(七)督促本部門嚴格遵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創新公開方式。
(八)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依法行政,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
(九)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推動深入貫徹落實《遼寧省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實施辦法》《關于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工作的實施意見》及《關于做好行政應訴有關工作的通知》(鞍依法行政發[2022]2號)等有關規定,規范行政機關依法出庭應訴工作,強化應訴能力培訓。
(十一)支持依法及時全面履行以行政機關為被執行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
(十二)推動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
(十三)支持加強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律知識培訓,通過集中培訓、法治講座、網上學法等多種形式,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律素養和工作能力。
(十四)加強對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能力考查測試。
四、強化保障
(一)黨政主要負責人應當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上級黨委應當對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開展定期檢查、專項督查。
(二)上級黨委應當將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作為考察使用干部、推進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據。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應當依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予以問責。
鞍山市數據局(營商環境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