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經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將《關于促進營商環境優化升級利企便民54條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鞍山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6月27日
關于促進營商環境優化升級
利企便民54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助力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不斷增進民生福祉,在全力推進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攻堅突破專項行動的基礎上,持續深化增值服務改革,再集中推出54項優化營商環境利企便民措施,進一步豐富拓展辦事渠道,優化升級服務舉措,切實提高企業和群眾的感受度和滿意度。
1.提供優質企業推介服務。針對我市信用良好、貢獻突出、發展潛力大的優質企業,通過政府網站、一體化平臺等載體,面向社會宣傳企業信息、產品信息等,以市政府名義頒發電子宣介證書,加蓋市政府電子印章,強化政府背書效應,為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賦能,進一步助力企業開拓市場、打開銷路。(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營商局、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2.推出“高效辦成一件事”場景。圍繞企業從設立到注銷的全生命周期活動,通過技術融合、業務融合、數據融合,提升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的協同管理和服務水平,完成不少于20個涉企“高效辦成一件事”應用場景落實落地。探索推進項目用地、多勘合一、企業上市合法合規信息核查等“高效辦成一件事”應用場景。(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營商局、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3.建立生產要素“銀行”。梳理整合我市各類生產要素,分門別類進行清單式管理,模擬銀行系統搭建生產要素“全程式”“一站式”服務場景,幫助企業快速找到急需的土地、技術、人才、原材料等生產經營關鍵要素,進一步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減少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4.優化土地供應方式。各工業園區、開發區管委會開展區域評估,實現區域內投資項目無償共享公用評估成果。建立“5123”工作模式,即:設定投資、規劃、能耗、經濟、環境5項控制指標,編制1份土地出讓方案,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和項目投資建設2份合同,力爭拿地后“3個工作日”核發施工許可。(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5.優化選址綜合論證程序。對于單獨選址建設項目,在預審階段,僅對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專章進行論證和審查。不再編制建設項目選址論證、節地評價、占用耕地踏勘論證、不可避讓生態保護紅線論證、永久基本農田占用論證等多個相關技術報告。(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6.完善土地二級市場體系。利用遼寧省土地二級市場交易服務平臺,為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提供信息發布、合同賦碼、電子競價等高效服務。2024年底前,實現平臺服務省市縣三級全覆蓋。(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7.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數字化報建。實行數字化審圖,各類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涉密工程除外)施工圖,通過遼寧省施工圖聯合審查系統確定審圖機構進行施工圖審查,實現“網上辦、聯合審、不見面”。工程建設項目的電子證照、電子檔案以及項目圖紙設計、施工、變更、驗收、檔案實現數字化管理,政府部門核發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營商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住建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8.壓減工程建設項目水電氣接入時限。水、電、氣、暖等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接入全流程“一表申請”“一網通辦”。推行水電氣暖等市政公用服務綜合報裝,工程竣工后,住建部門立即組織簽署移交接管協議。涉及多個單位工程的工程建設項目,在符合項目整體質量安全要求、達到安全使用條件的前提下,對已滿足獨立使用功能的單位工程可采用單獨竣工驗收方式。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的單位工程可根據實際情況分段進行單獨竣工驗收。(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9.落實用水用電用氣報裝“零收費”。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供水供電供氣企業的投資界面延伸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除用戶提出的個性化需求專項服務發生的費用及另有規定外,不得向用戶額外收取任何費用。(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國網鞍山供電公司,各縣〔市〕區、開發區)
10.落實第三監管周期輸配電價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兩部制用戶,需量電價按90%執行。拓展“電e貸”等金融產品,優化申報流程,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優質便捷的信用服務。(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國網鞍山供電公司,各縣〔市〕區、開發區)
11.推進“轉供電”改革。應用“網上國網APP”轉供電費碼,公示“轉供電”費用收取和分攤信息。嚴厲整治違規加價收取“轉供電”費用等行為。推進直供電戶表改造,穩步減少存量“轉供電”,嚴格控制新增“轉供電”。(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市場局、國網鞍山供電公司,各縣〔市〕區、開發區)
12.落實政府采購優惠政策。在組織政府集中采購項目過程中,鼓勵采購人按照不超過項目預算的1%設立投標保證金,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項目和采購包組免收投標保證金。鼓勵采購人在政府采購合同中繼續設立不低于合同金額40%的預付款。鼓勵金融機構優化“政府采購貸”等金融產品,努力滿足中標企業融資需求。(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縣〔市〕區、開發區)
13.規范涉企收費。動態調整編制并公開《鞍山市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鞍山市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強化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治理。(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市場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14.全力保障鮮活易腐農食產品快速通關。對出境活動物、冰鮮肉制品、水產品和進出境蔬菜、水果等鮮活易腐農食產品開設優先查檢和預約查檢綠色通道,實施節假日期間“不停歇”作業。簡化原產地簽證辦理流程,推廣原產地證書無紙化申領、自助打印和智能審核等各項惠企措施。(責任單位:鞍山海關)
15.實行高新技術貨物布控查驗模式。對真空包裝、防光包裝、恒溫儲存等高新技術貨物采取“布控查驗”模式,將部分口岸查驗要求直接調整至目的地實施。(責任單位:鞍山海關)
16.推動多式聯運高質量發展。推進鞍山鋼鐵供應鏈多式聯運省級示范項目,加快實現“公轉鐵”“公轉水”“散改集”,探索“一單制”“一箱制”經驗,減少物流中間環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17.降低物流企業稅費標準。對物流企業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延續至2027年12月31日止。(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18.實施高速公路通行費減免。推動落實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延續執行“對進出重點港口指定收費站且安裝ETC的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實施通行費收費標準的50%優惠”,降低高速公路通行成本。(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19.推廣“非接觸式”辦稅。推廣應用全國統一規范電子稅務局,擴大“非接觸式”辦稅繳費覆蓋面,簡化操作流程,實現從實體辦稅廳向“非接觸辦稅”轉變。(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20.實現出口退稅智能申報。完善出口退稅“免填報”功能,實行出口退稅“問辦一體化”辦理,上線“退稅醫生”功能。壓縮出口退稅時限,將全省一類、二類出口企業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辦理時限壓縮至2個工作日之內。(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21.落實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稅收優惠政策。按照相關規定,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照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22.開展產業鏈供需對接活動。每年定期舉辦裝備制造、消費品、精細化工、資源綜合利用、紡織服裝、鋼鐵深加工、新能源、菱鎂、激光和電子產品、鐵礦、大數據及人工智能、食品工業等產業鏈供應鏈對接會,幫助供需企業通過推介發布產品、面對面洽談、發布采購計劃及需求的方式,深度交流、融通資源、合作共贏。(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23.支持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企事業單位、研究開發團體均可通過鞍山市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平臺申請使用大型科研儀器設備,實現網上查詢、網上預約、網上溝通、網上填報的全流程服務,為中小微企業和創業團隊解決產品研發過程中檢驗檢測方面遇到的難題。通過申領大型科學儀器共享券,進一步降低中小微企業創業研發成本。(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24.支持企業開展技能培訓。對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的企業,完成培訓并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按中級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級工每人每年600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引導企業依托職業院校或本企業培訓中心,采取校企合作、工學交替等方式,組織技能崗位在職職工參加新型學徒制培訓,精準培養適合企業發展和崗位需求的中、高級技能人才。(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25.豐富人力資源供給渠道。立足企業用工需求和勞動者求職季節性趨勢,開展面向重大項目、重點企業、民營企業等各類經營主體的公共就業服務活動。以“春風行動”“援企護航保用工促就業專項行動”“畢業生求職黃金季”“溫暖秋冬招聘”等為載體,全年舉辦線上線下各類招聘活動不少于300場次,滿足企業用工需求。(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26.建立助企“金融醫院”。發揮鞍山市綜合金融服務平臺載體作用,針對解決企業反映強烈的“融資渠道不暢、銀行貸款手續復雜、輕資產項目缺少抵押物”等融資難問題,相關部門、銀行、保險、擔保等機構的專家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進行專項“問診”、聯合“會診”,為企業合理運用政策性和商業性金融工具、優化融資結構提供解決方案,實現更多“金融活水”流向生產經營和項目建設一線,助力企業做大做強。(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城投集團、市稅務局、人民銀行鞍山支行,各縣〔市〕區、開發區)
27.優化資本市場服務。支持上市公司進行市場化兼并重組、做大做強,提升上市公司投資價值,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融資。開展常態化資本市場培訓和投融資路演,完善上市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解決上市公司和擬上市企業難題。(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28.推動金融系統減費讓利。降低銀行賬戶服務費、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取消部分票據業務收費。規范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收費行為,對涉企收費項目應免盡免。(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鞍山市支行,各縣〔市〕區、開發區)
29.加大貸款支持力度。通過加大再貸款、再貼現使用力度,降低貸款利率。持續優化“首貸中心”服務模式,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重點領域技術改造與設備更新項目的金融支持力度。(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鞍山市支行,各縣〔市〕區、開發區)
30.拓展科技創新融資渠道。打造“鞍科貸”品牌,為科技型企業申請信用貸款提供“綠色通道”,引導推薦企業填報國家創新積分制企業信息,爭取國家再貸款支持。與鞍山鋼都投資基金加大合作力度,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科技型企業。(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31.開展企業服務專區改革。充分利用“綜合窗口”改革釋放的行政資源,開展營商服務試點工作,打造為經營主體服務的線上線下平臺,一站式提供政策、法律、金融、人才、科創、國際貿易等領域服務,加快構建經營主體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營商局、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32.優化“一企一檔”專屬檔案服務。推進企業全生命周期活動信息歸集,為企業量身定制個性化在線專屬服務空間,開展“一企一檔”專屬檔案服務推廣應用,推動相關信息在企業申辦審批服務過程中免于提交。(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營商局、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33.提升惠企政策落實質效。建立受惠企業名錄清單,簡化惠企政策兌現申報流程環節、縮短兌現時限。依托省一體化平臺、遼事通APP,深化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政策直達”,實現惠企政策兌現“網上查、網上辦”。(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營商局、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34.規范中介服務。在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上公開公示中介機構涉企服務事項清單,明確提報材料、辦理時限、收費標準。依法查處不按規定公示收費標準、只收費不服務、相互串通壟斷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規范管理行業協會商會經營服務性收費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實現合法合理收費。(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營商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局、市民政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35.解決“辦證難”遺留問題。積極化解“已售商品房不能辦證”問題,梳理解決民營企業辦理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設立不動產登記專門解疑窗口,收集企業疑難問題、提出解決建議。(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36.開展行政執法智慧化監督。嚴格執行聯合執法事項清單和事前報備制度,對行政執法工作實施全流程監控,不得巧立名目搞突擊檢查,干擾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得隨意處罰、選擇性執法、趨利性執法、過度執法。加強對執法工作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在執法過程中發現有不文明行為的,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離崗培訓、調離執法崗位、取消行政執法資格等處理或者依法給予處分。(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37.生態環境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公開輕微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免罰清單并適時更新,對清單內輕微違法行為免于處罰;實施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優化正向激勵措施,對納入清單的企業實施以非現場檢查為主的監督執法方式,做到守法不擾。(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38.全面實行政務服務綜合窗口運行模式。各級各類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站)設置無差別、分領域、功能性等綜合窗口,實行“一窗收件、分類辦理、統一出件”服務模式,實現由“一事跑多窗”向“一窗辦多事”轉變。(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營商局、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39.兌現創業扶持政策。高校畢業生、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貧困勞動力首次領取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或首次從事個體經營,自行租賃場地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可享受0.5至2萬元的創業場地補貼政策扶持,補貼期限不超24個月。在省內依法自主創業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等人員,符合條件的可申請最高額度不超過30萬元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并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者免除反擔保要求。小微企業在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前1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按規定申請最高額度不超過4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及時預撥創業擔保貸款各級專項資金,一個會計年度結束清算專項資金。(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鞍山市支行、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40.提供“免證辦”服務。企業群眾登錄鞍山政務服務網辦理相關政務服務事項時,系統后臺通過數據共享方式,自動獲取政府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不動產權證書、婚姻登記證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高頻便民電子證照,實現政府部門核發的相應證照批復等文件免予提交,簡化辦事材料,提高辦事效率。(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營商局、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41.提供“容缺辦”服務。公布《鞍山市政務服務“容缺受理”及可容缺申報材料事項清單》,明確可實施容缺的申請材料、補正形式以及補正時限。申請人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時,在基本條件具備、主要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的情況下,經申請人自愿申請并作出相應承諾,對于符合條件的及時出具辦理結果意見,申請人在承諾期限內及時把材料補齊即可。(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營商局、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42.提供臨期換證叫早服務。具有頒發證照、批復等審批職能的部門統一建立企業證照到期前提醒工作臺賬,通過電話通知、短信通知、點對點函告等方式提醒企業及時辦理換證、延續手續,避免因證照過期造成損失。(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營商局、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43.優化公安審批服務。公安政務服務實行“加時辦”“預約辦”“急事特辦”,市、區兩級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審批窗口在節假日、雙休日全天提供辦事服務;戶口申報、注銷等44項戶籍審批業務和車輛禁行路段通行證“網上辦”“微信辦”;換領機動車號牌、駕駛證等15項車駕管審批業務和邊境管理區通行證“全城辦”“就近辦”;舉辦同類大型促銷、演藝活動報備審批“一站辦”“一次辦”;央企、國企、規模企業員工集體戶口和居民身份證、居住證“放寬辦”“上門辦”。(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44.優化升級出入境管理服務。設置出入境“綠色通道服務窗口”,為老年人和赴境外招商引資、外貿洽談、訂合同等緊急商務事由企業提供“綠色通道”服務;優化外國人停居留服務管理,對外籍高層次人才申請簽證、居留許可、永久居留延期提供上門受理、聯絡員代辦、上門送證、郵寄服務,工作時限縮短至3個工作日。(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45.推出便利停車舉措。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前提下,開放具備條件的居民小區周邊街巷路、學校周邊道路、有貨物裝卸需求商戶的周邊道路、集市周邊支路及街巷路以及大型活動現場周邊道路提供停車,緩解停車難問題。(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46.機動車輕微交通違法免予處罰。對在限速低于60公里每小時的道路上超速50%以下的、駕駛機動車無法提供駕駛證等及其電子證件的、因緊急避險等發生的輕微交通違法行為、車輛右轉彎時騎軋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分道線但未對非機動車安全通行造成影響的、因雨雪霧等惡劣天氣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的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47.基層便民服務實現“就近辦”。全市鄉鎮(街道)、村(社區)設立便民服務場所,提供民政、衛健、醫保、社保等與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便民服務事項辦理,群眾可就近選擇便民服務場所辦理相關事項,避免往返跑、多次跑。(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營商局、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48.提供證明開具“掌上辦”服務。通過“遼事通”APP,醫保參保證明、醫保消費明細證明、公積金繳存證明、不動產信息證明、無房證明、社區居住證明、中小學生參加社區實踐證明等可由手機等移動設備直接獲取。(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營商局、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49.民生小事“集成辦”。強化跨層級、跨部門業務、系統協同和數據共享,重構業務辦理流程,優化前后置環節,推動申請表單多表合一、申請材料一次提交,依托遼事通APP、遼寧公安APP,實現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居住證、養犬證、教育入學、失業再就業、公積金貸款結清、公積金提取等一件事“手機一點就辦”。(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縣〔市〕區、開發區)
50.推廣二手房和水電氣暖聯辦過戶服務。在市縣兩級不動產登記中心上線運行“二手房和水電氣暖聯辦過戶一件事”,并納入無差別綜合窗口管理,方便群眾在辦理不動產二手房轉移登記時,可同步辦理水、電、氣、暖過戶更名手續。(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51.實行二手房“帶押過戶”模式。在不提前還清貸款的情況下,抵押房產辦理更名過戶、重新抵押并發放新的貸款,實現用購房款還舊貸款(使用買方的購房資金來償還賣方的銀行貸款),提高二手房交易效率和便利度,降低交易成本。(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人民銀行鞍山市分行、金融監管總局鞍山分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縣〔市〕區、開發區)
52.暢通政務服務堵點解決渠道。開通線上線下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渠道,包括線下PAD、二維碼、自助終端和線上政務服務網、“遼事通”APP、手機短信等,企業群眾可通過以上渠道對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的政務服務質量作出客觀公正評價,針對辦事過程中的難點、堵點、痛點,政府部門將及時進行核實、整改、反饋,確保訴求問題及時整改、高效解決。(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營商局、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53.做實“辦不成事”反映窗口功能。公開公示“辦不成事”反映窗口管理制度,辦事主體可通過現場和電話等方式向政務服務中心“辦不成事”反映窗口反映問題。對于能夠當場協調解決的,現場解決;對于涉及多個部門、多個領域、多個層級的問題,原則上不超過10個工作日辦結;因法律法規禁止或政策限制確實無法辦理的,嚴格執行“否定備案制”,并將具體原因在得出結論后1個工作日內,告知辦事主體。明確細化受理、分類、辦理、回訪、歸檔等操作流程,全程留痕、公開透明、閉環管理。(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營商局、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54.持續發揮12345熱線平臺全市政務服務總客服作用。平臺負責受理企業和群眾訴求、回答一般性咨詢,屬業務部門職能范圍的,按部門職責分工轉交辦理相關業務、實施監管執法和應急處置等,并對辦理情況進行回訪、抽查,實現受理、轉辦、辦理、反饋、督辦、辦結、回訪、評價等全過程閉環管理。(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營商局、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開發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