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文秘、檔案、機要、信訪、會務、后勤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安全、保密、財務和資產管理、政府采購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議等會議紀要的撰寫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干部任免、人事管理、教育培訓、黨建指標績效考評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黨組會議、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等工作安排。負責市紀委監委和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組交辦、轉辦的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規違紀違法問題。
組織人事科與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辦公。
(三)綜合協調科。負責重要文件、綜合性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重大課題的政策研究和綜合性調研工作,梳理總結數據、營商環境建設和行政審批重點工作進展情況,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組織開展新聞宣傳、政務宣傳、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和輿情應對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負責組織起草數據、營商環境建設和行政審批規范性文件,負責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數據和營商環境建設相關法律法規的解讀和宣傳,負責本單位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法律糾紛、行政應訴工作。
(五)數據規劃發展科。牽頭擬定數字鞍山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數據領域合作交流和平臺搭建工作,研究培育數據要素市場,具體負責研究提出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的政策建議,引導數據交易場所建設發展。承擔建立數據領域考核評價機制并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市級政務信息化項目有關審核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地區、各有關單位推進數字鞍山建設,負責數字鞍山建設頂層設計、統籌規劃等。
(六)數據資源管理與安全科。統籌管理全市數據資源,承擔推動公共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全市公共數據資源體系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推進數據要素產權、流通、分配、治理等數據基礎制度建設,協調推進公共數據資源分類分級管理和公共數據確權授權工作,推動信息資源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指導推進社會信息資源開放利用。牽頭擬訂數據要素產權、流通、分配、治理等數據領域指標標準規范。研究擬訂數據安全政策措施、數據資源安全應用與管理相關標準規范并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市公共數據資源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承擔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監督檢查工作。協同開展網絡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評估和監管工作。
(七)數字經濟科。協調推進數字經濟發展,擬定全市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推動實施,研究擬訂推動跨領域跨行業數字化轉型等數字經濟領域政策措施并協調實施。銜接平衡各領域各行業數字化發展相關規劃、政策,推動數字經濟產業創新創業投資,組織擬定數字經濟有關項目年度支持計劃并督促落實。負責數字經濟指標監測,承擔數字經濟合作交流工作。
(八)數字政府建設科。負責統籌推進數字政府建設,擬定全市數字政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推動實施,承擔數字政府建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數字化轉型。負責推進全市“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統籌推進“一網通辦”工作。負責推進全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的規劃建設、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鞍山市政務服務效能監察指揮調度平臺和局門戶網站建設和管理。負責市政務服務中心(大廳)信息化設備的運行維護和建立網絡安全防護體系等工作,負責全市政務服務事項庫數據歸集與動態管理,負責指導各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級政務服務分中心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九)數字社會科。協調推進全市數字社會建設工作,承擔擬定全市數字社會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推動實施工作,承擔數字社會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統籌推動“一網統管”跨地域、跨層級、跨行業數據應用平臺建設工作。協調推動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信息化,統籌推進智慧城市建設。
(十)數字科技和基礎設施建設科。承擔協調推進數字基礎設施布局建設工作,擬定有關數字基礎設施布局規劃并推動實施。具體負責數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協調推進數據領域核心技術、關鍵設備等重大科技攻關,協同推動數據要素相關學科專業體系和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指導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建設管理,推進政府系統電子政務資源的統籌利用和業務協同。統籌推進“一網協同”工作。推進全市電子政務外網建設、應用及安全統籌管理工作。
(十一)政府職能轉變工作科。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政策,統籌推進全市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政務服務事項的審核、目錄編制和動態調整工作,推動實施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管理。負責規范政務服務行為,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負責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建設、辦事指南編制和流程優化再造等工作,負責業務辦理信息的整理、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市政務服務中心政務服務事項管理、進駐人員管理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政務服務指導科。負責統籌推進全市政務服務標準化體系工作,擬訂政務服務規范和管理制度。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各級各類政務服務中心及代辦機構建設工作。負責指導推進全市便民服務中心(站)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各級政務服務窗口服務行為的指導、監督和清理整頓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政務服務質量考核評估。
(十三)企業服務協調科。負責統籌協調推進惠企政策落實,推動構建經營主體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推動構建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系,建立完善政商溝通機制,并督導相關工作的落實。負責“遼企通”等政企交流平臺建設及應用。負責協調、指導、督查政企直通車企業包保工作,并對管家包保責任的履行、措施的落實進行監督檢查、定期通報。負責幫助協調解決走訪調研過程中企業反映的困難和問題。負責鞍山市營商環境監督員的聘任、日常管理、意見建議收集、匯總、整理、落實、指導和服務等工作。組織落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涉企服務重點工作。
(十四)營商環境規劃科。負責統籌推進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部署,擬訂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組織實施鞍山營商環境品牌建設和推薦、推廣工作。負責對先進地區優化營商環境舉措經驗借鑒和復制推廣工作。負責提出營商環境建設改革方案和措施,擬定工作要點,組織協調、分解落實工作任務。
(十五)營商環境投訴督辦科。負責受理營商環境建設相關投訴、舉報,負責相關投訴、舉報的核查分析、轉辦、督查督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調查處理意見,承擔營商環境重大影響事件辦理的組織協調、跟蹤督辦和反饋工作,配合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對給全市營商環境建設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部門、單位、個人進行追責。負責鞍山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平臺規劃建設和日常運行監管工作。負責鞍山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平臺受理的企業和群眾投訴的督查督辦工作。
(十六)效能督查科。負責統籌推進全市營商環境績效考評工作。負責全市營商環境建設評價工作。負責對全市營商環境建設相關工作開展明察暗訪。負責行政權力運行監管。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重大行政決策事后評價工作。負責對機關和大廳工作人員的監督考核。負責對駐廳單位審批業務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及電子監察。負責數據、營商環境工作監督檢查,督導重點工作落實。負責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等會議相關工作安排及機關工作制度落實情況的督查。